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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2、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3、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
组织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既遂的判刑标准为:犯此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是指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
法院对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的裁判原则是:行为人利用迷信致人死亡,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单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 1.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犯本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罪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死罪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这里的情
根据我国刑法,抢劫致人死亡仍然定抢劫罪。首先,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在构成基本犯罪要件的基础上,抢劫罪还有其他的加重情节。具体包括:抢劫致人死亡的、抢劫银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前犯绑架罪致人死亡的情况属于绑架罪的结果加重情形,从重处罚。然而最新的刑法修正案九去掉了这一部分的内容,所以犯绑架罪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则成为了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这种情况在刑法学上称为想象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的人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既对自己缺乏行医技能和控制病情发展的能力是明知的,且对病人在得不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