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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有下列职责: (1)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 (2)报酬请求权; (3)签名权此项权力同时亦是义务,如在以公司名义颁发的有关文件上签名;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董事是公司的管理人员; (6)法律赋予董事自由运用源于公司
需要董事会批准。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可以提出辞职。
董事会的职责有: 1、召开股东会会议,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制定公司的各种方案、经营计划; 4、决定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制定管理制度; 5、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董事有下列职责: (1)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 (2)报酬请求权; (3)签名权此项权力同时亦是义务,如在以公司名义颁发的有关文件上签名;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董事是公司的管理人
经理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由董事会聘任的,负责组织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公司常设业务执行机关。经理与董事、监事一样,都需要对公司尽勤勉和忠实的义务,并不得与公司从事同一经营;与董事、监事不同的是,经理
我国《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
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公司的最高领导者。 其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 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时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定。董事会的成员,也就是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召开董事会会议时,如果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的章程、股东大会的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的损失
董事局和董事会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其实区别不是很大。 董事局是使用于特大型企业的集团整体,即总董事长。董事长可以是集团或者是自公司的董事长。 董事局主席兼董事长,意思就是它是公司的总董事长,也是一些子公司的董事长。 董事局是通过几个董事而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相对简单,法律未做规定的,公司章程可自主制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的,由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