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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公司法并没有限制股东之间的代缴出资,因此实践中存在代缴出资的情形。《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
抽逃出资罪不适用于注册资本认缴制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商事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
1、出资款可以代缴。 2、股东对公司具有出资义务,法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户目,以非货币财产出
对公司进行出资的出资款是可以由股东以外的其他人代缴的,我国法律不会对实际的出资人身份进行追究,满足了登记的出资额度即可。《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
对公司进行出资的出资款是可以由股东以外的其他人代缴的,我国法律不会对实际的出资人身份进行追究,满足了登记的出资额度即可。《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
抽逃出资罪不适用于注册资本认缴制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
赃款流向第三人的能否追缴,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第三人知道获得的财产是赃款,是可以向第三人追缴的;如果第三人不知道是赃款的,就无法向第三人进行追缴。这是因为第三人可以通过善意取得制度获得赃款的所有权,司法机关是无法进行追缴的,同时第三人
股东的认缴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法律原则上不作限制。自从新公司法生效后,公司注册资本制度从原来的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工商局作为登记机关依照新公司法规定不再要求企业提供验资报告。因此,公司注册资本金的多少以及
认缴出资指的是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是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股东应该向公司缴纳的注册资金,在公司注册时先由股东认缴,并约定在一定出资期限内,必须缴纳完毕的出资额。我国2014年修订的《公司法》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规定了注册资本认缴制。也就是说,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