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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2、申请人的户口薄或经查户口档案的户籍证明; 3、基层证明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如曾用名未在户口簿上体现的须加盖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内容为: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曾用名情况
户口本上添加曾用名,流程如下: 1、到派出所领取《要求更改户口项目申请表》; 2、注明申请理由并附有关证明; 3、由(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加注意见并盖公章; 4、交公安户证管理机构审批、盖章; 5、等审批下来改户口要交
一般不可以的,不过在更换户口本时,申请时自己不填写或者让工作人员不打印上去。曾用名对个人来说,指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名字。中国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薄上登载的“曾用名”项目和户口迁移证上登载的“别名”项目均应填写为公民过去
1.根据公安机关申请户口簿添加曾用名管理规定,户口本添加曾用名凡公民申请增加曾用名的,须由公民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且理由充分。理由充分是指申请人能提供曾经使用过需增加的曾用名的证明材料,如职工档案、人
公民要求在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等户籍资料中增加曾用名的,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并提交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等级并正式使用过该姓名的证明,民警调查核实后经公安派出所所长核准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
户口本上添加曾用名,流程如下: 1、到派出所领取《要求更改户口项目申请表》; 2、注明申请理由并附有关证明; 3、由(城镇街道)居民委员会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加注意见并盖公章; 4、交公安户证管理机
这个无所谓,作用不大,能不加就不加,免得以后要办东西的时候要手续就麻烦了。没有任何影响就只是曾用名的登记记录不影响任何入职或者是资格确认的情况。
户口本加曾用名最简单的方法:本人提出申请,凭相关有效证明,如单位人事部门档案记载,就读学校原始学籍档案记载等,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才予以上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曾用名对个人来说,指本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
一个人不可以有两个户口。法律规定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所以一般来说一个人只能有一个户口。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
一个儿子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是可以分户的。 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本人已满十八周岁且能赚钱养活自己; 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没有分户; 没有与户主同住,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详细的地址; 经过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