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开庭日原告没有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也可以视为放弃民事诉讼,做撤诉处理。 原告不出庭,是不明智的选择。 如果是全权委托,委托代理人到庭的,则不能做出缺席判决,也不能做撤诉处理,应以法律规定做出判决。
第二上诉人民法院对整个案件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审查;同时,对于一审判决和裁定中涉及到的民事部分内容,如无不当,则仅需依照二审程序单独处理刑事部分即可; 然而,若一审判决或裁定中的民事部分确实存在错误,那么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进行修正:首先,如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在刑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的同时附带提出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的民事诉讼。目前我国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立法主要集中在刑法和刑诉法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指的是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
司法实践中一般都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称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有以下几种:第一种是被害人因犯罪行为损害公民人身或者财产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者必须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才能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如果被告人伤害了被害人,被害人可以要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以下几点: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
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因为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被害人死亡或者已经丧失行为能力,无法提起诉讼的,可以由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那一天开始,被害人
寻衅滋事罪的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法律规定,若被害人个人财产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损失,有权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若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若是国家或集体财产遭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