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买卖合同的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买卖合同的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买卖合同的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2024-04-22 13
普法内容
1、买卖合同违约金最高标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百分之三十。一般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对违约金有约定的,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准。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则以实际损失为准来赔偿。 2、《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违约金是多少合同上限
    违约金是多少合同上限

    合同违约金上限规定是:实际损失的30%。双方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约定金额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可以根据实际损失主张违约责任,超过30%的部分可以请求法院适当予以减少。

    2021-02-26 254
  • 合同违约金怎么算?合同约定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怎么算?合同约定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如今,人们在签订合同时,都会约定违约赔偿,这时候就涉及到了违约金这个问题。违约金是为了保障守约方的权利,体现合同的公平性。那么,合同违约金怎么算?合同约定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合同违约金有哪些种类?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陈劲律师解析。合同违约金怎

    2024-06-12 55
  • 买卖合同违约应支付多少违约金
    买卖合同违约应支付多少违约金

    买卖合同违约需要支付的违约金主要是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021-01-10 145
专业问答更多>>
  • 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违约金的相关法律规定

    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违约金的上限,合同约定一方违约时候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而合同违约金上限不超过标的的百分之二十。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减少或者增加。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

    2022-04-08 15,340
  • 房子买卖违约金是多少合同违约金多少钱

    1、因房地产转让人的过错,未在定的时间内交付房地产的,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违约金为已经收取的转让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所得利息的两倍。 2、因房地产受让人的过错,未在约定的时间内支

    2021-03-10 15,340
  • 合同违约金怎么算?合同约定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如今,人们在签订合同时,都会约定违约赔偿,这时候就涉及到了违约金这个问题。违约金是为了保障守约方的权利,体现合同的公平性。那么,合同违约金怎么算?合同约定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合同违约金有哪些种类?四川

    2022-10-13 15,340
  • 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合同违约金的约定内容是什么

    法定合同违约金上限低于损失30元%。当事人认为违约金过高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按照当事人的要求超过损失30人%适当降低标准。

    2021-12-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合同违约金上限 01:05
    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合同违约金上限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违约金是一种约定的违约责任。因此,违约金诞生于双方的事先约定,违约金的具体内容,也要按照双方的具体约定内容来执行。也就是说,要计算违约金,就要看双方在合同中写明的具体要求。如果双方约定违约金是合同标的10%的,就可以按照

    1,421 15,340
  • 合同单方违约违约金多少 01:02
    合同单方违约违约金多少

    违约金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在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之中约定。 1、违约金在法律并没有规定上限,但是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比如高于造成损失的30%,那么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

    3,333 15,340
  • 就业合同违约金金额标准是多少 01:01
    就业合同违约金金额标准是多少

    就业合同违约金金额一般情况下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来承担违约责任。如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人民法院应当

    851 15,340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