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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判断格式条款具有有效性吗

怎么判断格式条款具有有效性吗

2021-05-16 17
普法内容
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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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3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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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28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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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5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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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0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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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专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一件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仅限于一项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

    2022-11-0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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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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