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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
首先,如果该房屋为婚后由双方共同购买,共同还贷,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应均等分割。其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1.在婚姻关系正式确立之前,由父母支付首付款并以自家孩子的名义为其购买房产,那么这项房产便被界定为对于他们子女的单独馈赠,成为处于婚前领域的个人私产。 2.而在缔结婚姻之后,父母持续地为前文所述的购买住房进行贷款偿还,同样可以将这部分的偿还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如果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其中一方,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
请问房产上的名字是谁的?当时父母首付,是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吗?如果不是的话是可以主张这套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存在婚后还贷的部分,至少婚后部分是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的。)你现在离婚的话是否想要
婚后所得属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父母出资部分,根据父母意向确定性质
房产是特殊商品,国家以登记为准则,登记在男方名下,则房产所有权归属男方。 第一种情况,结婚后,男方的收入为家庭共同财产,此是以共同财产支付房贷,女方可主张自己的权利。(只要不离婚,也就没什么可主张的)
父母在婚前给予房屋的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如果该项房产登记在贷款人名下的,离婚房子归父母付给首付的那一方所有。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有一方父母出资为自己的子女购买不动产,同时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作只对自己子女一方
父母出钱买的房在离婚时要如何分割,要看具体情况:1、房产是在子女婚后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的,房子也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实质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个人赠与;2、结婚后,男女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无论是登记在夫妻一人还是二人的名下,按照司
男方父母购买婚房的出资,原则上应当视为其对男方个人的赠与,即应当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男方所有。但是如果男方的父母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则应当视为是男方父母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此时,如果双方对房屋的价值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