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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由谁举证?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由谁举证?

2020-08-06 171
普法内容
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谁主张,谁举证,但一般由用人单位举证。以下证据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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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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