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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
离婚有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有享有所有权,包括公民之间的共有、法人之间的共有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间的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是指各共有人按确定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和分担义务的共有。例:股份有限公司 共
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同居关系不能严格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属于事实婚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本意
离婚共有财产丢失一般是可以找其他财产补足,双方共同的财就需要按平均的原则来进行分割,如果没有其他财产,那么也是可以从丢失一方所应得的财产中扣除掉丢失的财产,这都是可以实施的。
结婚证丢失时,可以进行补办。只需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原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或村委会、居委会开具证明信,并查阅婚姻档案。之后,就可以按照婚姻登记档案进行补办结婚证。如果民政局的婚姻档案已经转移到了档案馆
根据民政部1986年9月11日《关于婚姻登记若干问题的解答》,对结婚证离婚证丢失或毁坏的,不能补发。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结婚证》或《离婚证》,而因某种原因 (如出国、继承财产等)又需要该项证件证明夫
针对共有财产,人民法院也可以进行执行措施,只是需要采取相应的执行通知程序。具体来说,根据最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要执行共有的财产,首先要通知相关的共有人。其次,需要确认双方共有的具体份额,
离婚判决书丢失后,可以带着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人民法院的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且加盖法院公章。这样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和离婚判决书原件的作用就会一样。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那么可以让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
离婚财产分配达不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以下五点: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