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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参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适用于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
第九条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
参照轻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法(司)[1990]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
以下是手指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 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第二十三条手损伤 (一)1节指骨(不含第2至5指末节)粉碎性骨折或者2节指骨线形骨折; (二)缺失半个指节; (三)损伤后出现轻度挛缩、畸形、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法(司)[1990]6号 [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
轻伤判定的标准依据是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该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受害人身体不同位置受到伤害,有不同的轻伤标准,包括颅脑、脊髓损伤,面部、耳廓损伤,听器听力损伤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轻伤是指造成人体组织一定的损伤,介于重伤和轻微伤之间的损伤。法医鉴定轻伤的标准有: 1、头部损伤,如头皮撕脱伤面积20平方厘米以上、外伤性耳膜穿孔、眼眶骨折、眼球结构损伤而影响功能或外貌、鼻骨粉碎性骨
轻微伤是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害或轻度短暂功能障碍的损伤。一般轻微伤愈合后对人体正常生理功能及容貌体态无影响或影响轻微。故意伤害人致轻微伤不涉嫌犯罪,不涉及量刑。但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