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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监护权变更申请书怎么写的

精神病人监护权变更申请书怎么写的

2021-04-30 98
普法内容
精神病人监护权变更的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包含姓名,家庭住址,性别,民族,与被监护人的关系;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也就是为何申请;最后由申请人签名、按手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 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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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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