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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扩股时以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增资扩股时以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2021-04-30 665
普法内容
在增资扩股时以货币资金出资需注意:一、在银行开设临时账户中存入资金时,需注明为“投资款”,并写明时间日期投资人等基本信息;二、认缴出资的股东按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后,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进账单原件。需注意原件不得有涂改损害痕迹;三、出资人必须为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不得违背公司章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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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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