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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申报债权后,破产管理人不予确认的,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填写债权异议申请,对管理人的初步审查意见予以反驳。也可以直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代位权的效力的确认方式:债权人得代位权自人民法院作出批准行使之时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权成立后,债务人的相对人应当对债权人履行相应的义务。
海事法院对债权人的债权如何予以确认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999年12月25日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规
债权人申报债权后,破产管理人不予确认的,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破产管理人提出异议并登记,也可以直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对于管理人不予确认的债权,如果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破产管理人提出异议并登记,也可以直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上诉请求。首先要综合叙述案情全貌,接着写明原审裁判结果。其次指明是对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最后写明具体诉讼请求,是要撤销原判、全部改变原判还是部分变更原判。 2、上诉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言
在继承过程中,不仅会涉及遗产的继承,还会涉及债权债务的继承。要确定债权债务的继承范围,首先要就债权债务这两个不同的权利义务做出区分。对于债务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人以实际继承的遗产为限度,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换句话
破产债权是指,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发生,依法申报确认并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且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破产债权确认诉讼,是指债务人、债权人对破产管理人审核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以实体判决的形式,审查确认有争议
分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处理方法有以下四点: 1、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所有对外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承担; 2、总公司按合并报表的方式,以其净资产与总公司账面的拨款相抵并确认亏损。同时应将应承接的债权、债务一并并入总公司账内; 3、在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