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汇票基本当事人是指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出票人,是指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收款人,是指票据到期后有权收取票据所载金额的人,又称票据权利人。
汇票的基本当事人包括: 1、出票人。即制作票据,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的人员; 2、持票人; 3、其他票据债务人。
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是: 1、出票人,就是签发支票的票据关系人; 2、付款人,就是受出票人委托,付款给收款人的银行或金融机构; 3、收款人,就是接收支票的票据关系人。 这三个当事人,构成了支票的基本当事人,三个人缺一不可。支票出票的记载,是出票
基本当事人指的是票据行为中不可或缺的当事人,但是承兑人只在承兑汇票中是不可或缺的,在票据行为中并不是不可或缺的,如支票就不需要也不存在承兑人这样的当事人。背书人,并不是票据行为都需要背书,就不存在背书
就票据法所规范的狭义票据来说,票据可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见票即付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上述汇票的概念中,基本当事人有三个:一是
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有:被背书人、保证人、出票人、委托付款人、承兑人、持票人、背书人、被保证人、持票人等。且前述所称的汇票一般是指由出票人签发,并由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
的基本当事人包括了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1.汇票的出票人汇票的出票人,是指开出汇票的银行和企业。我国《》规定:“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既然出票是一种票据行为,行为人
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主要有下面几点区别: 1、两者的承兑人不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以外的付款人;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 2、出票与承兑方式不同。商业承兑汇票即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在收款人签发后由付款人承兑。相比
票据诈骗是严重犯罪行为,虽然刑法修正案取消了票据诈骗的死刑,但情节严重的仍然可以判无期徒刑。除了商业银行外,任何人不得从事票据贴现活动。持有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如果需要资金,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贴现,其贴现利率远低于私下买卖的利率。在现
支票取钱必须本人。 支票取钱必须要本人带身份证和支票在银行网点支取,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公户取现的话需要用支票的,一般情况下支票盖上预留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