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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强制执行回迁安置房,但如果该回迁房是当事人的唯一住宅的话,则法院指可以查封该房屋,但不能将其进行拍卖、变卖。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
安置房没有拿到房产证不可以上市买卖。具有完全产权的安置房可以进行买卖。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上市交易,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安置房主要有几种情况:
一、如果不是唯一的房产,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r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第七条对于超过被执行人
关于房产证问题:1、安置房大多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2、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
共有产权房可以强制执行。共同拥有的房产,而且两人名下只有这个房产,可以执行。首先,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双方的份额,获得房屋所有人对未获得的房屋所有人的补偿,或者拍卖房屋,当时人会重新买房。如果非债务人
1、没办产权证安置房买卖合同能解除。房屋产权证是对该安置房拥有所有权的证明,买卖无产权证的安置房属于无权处分,其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2、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1、目前的法院执行制度和法律框架下,房产的执行需要明确房产的所有权及不存在限制交易的权利负担,但是由于拆迁安置房大都需要长达五六年,有得甚至十年才能办理产权证书,因此,对于拆迁安置房,法院原则上是不会
安置房能办理房产证。如果符合条件安置房也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指的是因为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从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者是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的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所以此类房屋的买卖除了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之
房子一人一半可以强制执行。 1、如果执行标的系被执行人本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可以豁免执行。 2、但是,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 3、按照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
以下房产不能够被强制执行: 1、“唯一合理住房”。“唯一”是指债务人除了这一套房产之外没有其他的房子可供居住的;“合理”的含义指房屋内的家电家具和房屋面积仅仅是满足最低的生活标准; 2、被执行人没有合法可居住房屋,虽然被执行人本人名下只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