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暴动越狱案件的追诉标准是什么样的
暴动越狱案件的追诉标准是什么样的

暴动越狱案件的追诉标准是什么样的

2024-05-13 12
普法内容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被关押的罪犯在首要分子的组织和秘密策划下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的行为。这里所说的“狱”,是指包括监狱、劳改队等场所。在押解罪犯的路途中,罪犯有组织、有计划地逃跑的,也属于组织越狱的行为。越狱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冲闯狱门、翻越狱墙、挖掘地道等。只要是多名在押罪犯有组织越狱行为,无论采取什么方式,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在越狱的过程中可能出现抢劫抢夺看守人员枪支弹药、绑架、杀害监管人员等其他犯罪行为。对于这种行为一般不按数罪并罚处理,而视为本罪从重处罚的情况。但对于越狱后实施的其他犯罪行为,仍应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暴动越狱罪是什么意思
    暴动越狱罪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暴动越狱罪 暴动越狱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以有组织或者聚众的形式集体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越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有组织或者聚众的形式集体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越狱的行为;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2024-05-21 12
  • 什么算暴动越狱罪
    什么算暴动越狱罪

    一、什么是暴动越狱罪 暴动越狱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以有组织或者聚众的形式集体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越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有组织或者聚众的形式集体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越狱的行为;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2024-05-25 14
  • 行贿案件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行贿案件的追诉标准
    行贿案件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行贿案件的追诉标准

    单位行贿案(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2.单位

    2024-05-18 17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暴动越狱罪暴动越狱罪的后果

    暴动越狱或者集体持有武器强盗监狱的主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情况特别严重的,处以死刑的其他参加者,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1-10-02 15,340
  • 暴动越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暴动越狱罪的客观要件是什么

    暴动越狱罪,是指在押罪犯有组织地使用暴力,公然越狱逃跑的行为。 (一)暴动越狱罪的客体要件 暴动越狱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监管秩序。监狱、劳改队、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任务是看管、教育、改造罪犯。为了保证

    2022-03-05 15,340
  • 暴动越狱罪怎样追究?

    犯罪分子在被依法关押在监狱之后,依旧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产生越狱的犯罪念头,同时和其他人勾结一起策划越狱,这种行为就已经在犯罪的基础上再加一条暴动越狱的。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以有组织或者聚众的

    2022-09-04 15,340
  • 暴动越狱刑事追诉期限是多长

    暴动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2-07-2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假冒注册商标追诉标准是什么 01:12
    假冒注册商标追诉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经过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侦查机关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第一,非法经营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第二,犯罪嫌

    1,349 15,340
  • 交房条件的标准是什么 00:59
    交房条件的标准是什么

    房屋要达到交付的条件才可以交付使用。开发商是不能够强行交房的,否则需要对业主承担违约赔偿责任。交房的条件主要包括了以下三个方面。 1、查验是否达到了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主要看房屋的质量,房屋配套设备设施的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在验收房屋的

    1,941 15,340
  • 刑事案件启动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00:58
    刑事案件启动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案件启动再审的条件:各级法院对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及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

    1,605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