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下班期间脑梗塞以后公司也有责任吗
下班期间脑梗塞以后公司也有责任吗

下班期间脑梗塞以后公司也有责任吗

2020-02-12 416
普法内容
下班期间突发脑梗,公司不具有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在认定工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会承担责任。下班期间突发脑梗,属于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产生的意外伤害,因此不会被认定为工伤。但是若是在下班后从事收尾性工作突发脑梗,应当认定为工伤,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那长期加班引起的脑梗塞算工伤吗
    那长期加班引起的脑梗塞算工伤吗

    看情况而定,脑溢血属于突发疾病,一般很难认定和工作有直接关系,因此一般不可能认定为工伤,应考虑医疗保险解决医疗费用。但如果突发脑溢血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亡,享受工亡待遇。

    2020-04-01 278
  • 下班后心肌梗塞死亡,公司要不要赔偿
    下班后心肌梗塞死亡,公司要不要赔偿

    下班后心肌梗塞死亡公司不用赔偿。突发疾病死亡如果被视同为工伤,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要具备时间条件,即发生在工作时间内; 2、在工作岗位,主要是指用人单位能够对从事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理的区域和职工为完成某项特定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

    2023-01-03 1,164
  • 脑梗塞能保外就医吗
    脑梗塞能保外就医吗

    能。对于那些在监狱当中劳动改造的犯罪的分子,如果得了脑梗塞,以后不能劳动,也不能吃饭,另外有肢体活动障碍,需要卧床休的那么久,需要保外就医了。

    2020-10-14 436
专业问答更多>>
  • 聚餐饮酒致脑梗塞公司有责任吗

    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饮酒会造成身体病症还饮酒的话,本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公司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2022-10-23 15,340
  • 工人在上班时间发生脑梗塞,工厂有没有责任

    您咨询的是劳动工伤的问题。工厂是有责任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

    2022-10-28 15,340
  • 在上班期间突发脑梗塞后导致半边瘫痪厂里有不有责任?

    有部分责任,建议先走工伤程序,根据结果要求工伤保险基金以及厂里赔偿。

    2022-10-01 15,340
  • 在加班期间突发脑梗塞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加班时突发脑梗塞是工伤吗,实践中,在工作场所发病一般按非因工处理。但由于工作紧张造成的,可以算工伤。工作紧张的情形一般指: 1、在发病前一段时间内,产量超过平常数量,连续超正常工作负荷工作; 2、由于

    2022-08-1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脑梗塞能申请低保吗 01:10
    脑梗塞能申请低保吗

    脑梗塞能申请低保。申请低保的流程如下:1、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

    16,980 15,340
  • 加塞被撞是谁的责任 01:12
    加塞被撞是谁的责任

    撞了加塞的车责任划分如下:1、加塞并线发生剐蹭:汽车在红绿灯路口容易加塞,如果因为加塞并造成后车追尾,是加塞车的全责。2、后车从右侧超车后追尾:如果后车从右侧超车,并在超车后发生追尾,这就是后车的责任。因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禁止从

    5,936 15,340
  • 分公司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吗 00:44
    分公司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吗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分公司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也就是说,分公司不能独立享有权利,也不能独立的承担责任。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由总公司进行管理与承接,即分公司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

    100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