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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扣除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1、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2、
不可以。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7章第23条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费用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一般不包含配偶父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其中赡养老人中的被赡养人具体是指年满六十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
只能是直系父母。2018年10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到5000元。缴纳社保以后,工资小于或等于5000元将不再需要缴纳个税。5000元的标准又被称为免征额,是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1、在赡养老人资料填报前,要提前准备被赡养人的相关信息、共同赡养人的信息、扣缴义务人信息,比如身份证号,年龄之类的。 2、在填写网站上登录,然后点击修改,填写本人信息,点击保存。 3、然后在该页面点击
个人所得税特别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儿童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个特别扣除。由此可见,中国对个人所得税的特别追加扣除采用正向列举的方法,即只要不属于明确列举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行政法规规定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
女婿对于自己的岳父岳母是没有法定的赡养的义务的。根据法律的规定,成年的子女需要对自己的父母履行赡养的义务。因此履行赡养义务的主体是自己的子女,自己的女婿或者是自己的儿媳,都对自己是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的。赡养是指的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