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法庭调查阶段的顺序是怎样的?如何规定的呢?
法庭调查阶段的顺序是怎样的?如何规定的呢?

法庭调查阶段的顺序是怎样的?如何规定的呢?

2024-05-28 7
普法内容
法庭调查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阶段。法庭调查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分别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被告人如果承认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应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陈述;如果不承认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应提出自己无罪的意见,被害人也可以针对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陈述自己受害的过程及有关的诉讼请求。在这个过程中,公诉人可以就其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讯问,使审判人员当庭听取被告人辩解,弄清案件事实。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以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征得审判长的同意后,也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有疑问的地方,以及被告人在陈述时不清的地方,可以直接讯问被告人。2.听取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在询问证人前,审判人员应首先告诉证人要如实地提供证言,故意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证人作证应个别进行。对证人的陈述有不清楚或矛盾的地方,应要求证人进一步陈述或说明,对证人之间的证言相互矛盾的,应进一步核实,互相质证。在证人提供证言、鉴定人提供鉴定结论的过程中,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需要询问证人、鉴定人的,在征得审判长同意后,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发问,但其内容必须与案件有关,如果审判长认为其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本身没有关系,应当制止其继续发问。询问证人、鉴定人,主要应由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进行,但在必要时,为保证法庭准确调查核实案件真相和证据,审判人员也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3.出示证据。在出示证据之前,公诉人、辩护人应首先向当事人问清该物证的特征,然后再向法庭出示,让当事人辨认、核实,并听取当事人对所出示证据有什么意见,对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宣读,对在法庭上出示的物证和宣读的其他证据,审判人员应听取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认真核对,只有经过当事人辨认,各方面的证人证言相互印证,核对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另外,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如果公诉人、辩护人对同一事实提出了不同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或鉴定结论等证据,可能会影响定罪、量刑,合议庭对证据的认定存在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核实证据可以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勘验或检查;对用于证明被告人有罪、无罪或罪轻的各种物品和书证扣押;对某个专门性问题聘请专家进行鉴定;查询、冻结被告人的存款。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如果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发现了新的证据,或对原有证据产生了疑问,认为有必要重新取证或进行补充的,有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随时向法庭提出申请,请求传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进行重新鉴定或勘验。对于上述申请,法庭认为有道理,对查清案件事实有意义,应作出决定,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如果法庭认为上述申请没有理由,对查清案件事实没有意义,应作出不同意上述申请的决定,并当庭宣布。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民事法庭调查阶段
    民事法庭调查阶段

    民事法庭调查阶段为: 1、当事人陈述。法庭调查开始,首先由当事人陈述,其顺序是: (1)由原告口头陈述事实或宣读起诉状,它是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主讲明具体诉讼请求和理由; (2)由被告口头陈述事实或宣读答辩状,对原告诉讼请求提出异议或者对原

    2020-09-28 501
  • 侦查阶段如何调查取证
    侦查阶段如何调查取证

    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可以就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以及有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2020-11-02 301
  • 审查起诉阶段的审查阶段和审查阶段的区别
    审查起诉阶段的审查阶段和审查阶段的区别

    审查起诉阶段是一项重要的诉讼活动,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处于承前启后的中间环节。为保证审查起诉得以顺利进行,审查起诉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应当符合如下要求:1.各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应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

    2024-06-08 19
专业问答更多>>
  • 法庭调查阶段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法庭调查阶段就是公诉人举证,然后辩方举证,这是目前整个刑事庭审中最原始、最落后、最跟不上法治需要的阶段,因为证人不出庭,只有书面证言,这种法庭调查基本上形同虚设。 客观地说,在这样的法庭调查中一个好律

    2023-06-11 15,340
  • 法庭调查阶段,需要重新鉴定的怎么办?

    人民法院如果认为需要另行鉴定的,可以决定重新鉴定。决定重新鉴定的,审判人员可以宣布休庭或者宣布延期审理。

    2023-06-12 15,340
  • 补充侦查的法庭审理阶段是怎样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和第166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可见,法庭审理阶段补

    2021-09-30 15,340
  • 侦查阶段是怎样理解的,规定是什么的呢

    一般为两个月。 《刑事诉讼法》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

    2022-07-29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财产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01:36
    财产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在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人按遗嘱确定的顺序和分配方式继承财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遗产由第二顺序

    1,064 15,340
  • 民法典继承篇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01:44
    民法典继承篇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民法典继承编关于遗产的继承顺序的规定具体如下:首先,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其遗产应当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进行继承。其次,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配偶、子女和父母或者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因法定原因而没有继承权的,则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进行

    3,195 15,340
  • 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一定的顺序继承第二顺序包括 01:09
    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一定的顺序继承第二顺序包括

    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租父母、兄弟姐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法定继承有顺序要求,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

    1,095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