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单位加班费可以用补休吗
单位加班费可以用补休吗

单位加班费可以用补休吗

2020-02-19 144
普法内容
可以。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安排倒休,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单位能用补休去占领加班费吗
    单位能用补休去占领加班费吗

    如果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用补休代替加班费,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行。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加班费;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不给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2020-07-27 89
  • 单位实行双休的用补休代替加班费吗
    单位实行双休的用补休代替加班费吗

    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可以用补休代替加班费。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

    2020-06-05 125
  • 事业单位双休日加班有加班补助吗
    事业单位双休日加班有加班补助吗

    事业单位在编员工加班有加班补助,但前提是不能安排补休的才有加班补助。因为法律规定,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2020-10-26 350
专业问答更多>>
  • 单位需要补休用加班费吗

    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可以用补休代替加班费。工作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2023-08-10 15,340
  • 用补休准则可以解除单位的加班费吗?

    如果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用补休代替加班费,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不行。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加班费;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不给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

    2023-09-03 15,340
  • 补休用加班费吗,公司可以用补休用加班费吗

    只有在周末,单位才能用补休代替加班费。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或者安排补休。工作日加班和法定节假日加班不适合补休。

    2021-11-04 15,340
  • 双休日单位强制性要求加班,加班企业可以要求补休吗

    双休日加班可以安排补休。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

    2022-05-0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加班不给加班费给调休违法吗 00:56
    加班不给加班费给调休违法吗

    公司加班不给加班费和调休不违法。平常周末加班的员工,一般可以以通过调休来代替加班费。但是平时工作日延长时间加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可以优先安排调休。因此工作日加班的,不能以调休来代替加班费,公司在工作日安排了加班,就需要向

    5,499 15,340
  • 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怎么赔偿? 00:56
    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

    2,564 15,340
  •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员 01:01
    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员

    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况可以裁员: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用人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

    3,206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