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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并发症死亡是否为医疗事故 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首先,看医务人员是否对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做出了预见。如未能预见的情况,说明医务人员没有尽到结果预见的义务。 其次,医务人员是否将有可能的并发症告知了患者,履行自己的告知
对医疗并发症,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要担责。如果有过错,医院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纠纷中患者出现并发症,有以下方式解决问题: 1、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2、患方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3、患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麻醉过失所致医疗事故的主要情形有: 1、违反规定,术前未熟悉患者病历、各项检查结果及详细检查病员,致使麻醉方式和剂量不当,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 2、术前一天未按规定开好医嘱,术前又疏于询问,致
麻醉的意外事故及并发症(1)麻醉药物所引进的过敏性休克,经及时抢救无效造成患者死亡的属麻醉意外。(2)硬膜外麻醉按技术操作规程乾地,注射药物后出现全脊椎麻醉者应属并发症。(3)腰麻、椎管内阻滞麻醉实施
不能1.从法律上说,所谓,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其中关键的两项是“违反了法规、规定和规范”,并
医疗并发症是因医务人员过失造成的,应当属于医疗过失纠纷,不是因过失造成的,不属于医疗过失纠纷。《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要件主要有两个: 一、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健康检查过程中,在履行职责的范围内,对于应当可以防止出现的危害结果,由于其严重疏于职守,因而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
属于医疗事故的条件有: 1、医疗事故主要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在医疗诊断护理工作中,医护人员给病人造成的危害结果,且符合法律的规定
以下属于医疗机构执业责任: 1、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者或家属经济损失;具体数额的确定,患方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确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确定。各项赔偿项目确定后一次性支付,赔偿结束后不得再反悔; 2、行政责任:对于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