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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完整的仓储合同应当包括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储存场所;储存期限;仓储费;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等。
一份完整的仓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限;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 (1)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为约束仓储合同双方的行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利益,法律规定仓储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起就成立,而不需以存储货物的实际交付。 (2)保管人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并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根据1985年9
货物的包装由存货方负责。其标准,有国家的或专业的标准的,按国家和专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1、管人和存货人名称或姓名、住所。 2、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件数及标记。 3、验收项目及验收方法。 4、入库、出库手续。 5、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6)储存场所及保管方法。(7)储存
一份完整的仓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限; (六)仓储费
仓储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货物的品名和品种; 2、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 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厂房租赁合同应该包括的内容大概为以下几点: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例如姓名、所在工作单位、身份条件等。第二,租聘厂房的基本情况,例如租聘用途、租聘场合、租聘厂房里的相关设施等。第三,租聘厂房的租聘时间、租聘起始时到租聘终止时。第四,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仓储合同成立的条件为: 1、仓储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既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这种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中的要求,就可以成立,无须以交付仓储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2、仓储合同和一般的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仓
采购合同是企业和分供方,经过协商一致之后,签订有关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和履行,同时也是双方联系的共同语言基础。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有经济目的,采购合同属于经济合同,合同双方受法律保护和承担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采购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