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情形有哪些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情形有哪些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情形有哪些

2021-02-12 125
普法内容
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情形: 1、在订立时,该合同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 2、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额; 3、权利受侵害的一方是因为在缺乏经验或者紧迫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一方明显获利,另一方明显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合同显失公平方式有哪几种
    合同显失公平方式有哪几种

    显失公平的合同的构成要件包括在当事人在给付与对待给付之间失衡或造成利益不平衡以及订立合同时一方具有利用优势或利用对方轻率、无经验等而与对方订立显失公平合同的故意。

    2021-04-09 79
  • 合同订立有失公平,合同失效后怎么办?
    合同订立有失公平,合同失效后怎么办?

    合同订立有失公平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是可以申请撤销合同的,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可以要求返还。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2021-03-25 254
  • 公平分担损失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公平分担损失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的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2021-03-25 198
专业问答更多>>
  • 第54条中,"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怎样具体理解显失公平?

    显失公平的标准目前国家法律没有明确具体的标准,一般是合同的一方提出属于显失公平要求变更合同,法院根据要求的一方提供的事实依据,经过对方质证,一般的显失公平是根据具体的事项来进行确认。

    2022-10-22 15,340
  • 显失公平的合同的订立应当由谁举证?

    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

    2023-05-10 15,340
  • 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哪一种形式?

    律师解答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一方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的,该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当事人未行使撤销权的,该合同有效。

    2023-10-20 15,340
  • 合同的合理性显失公平有哪些表现?

    合同明显不公平的后果是,受害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双方应当承担因合同无效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如因无效合同而返还财产;或者折扣补偿对方。

    2021-12-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显失公平合同如何认定 01:16
    显失公平合同如何认定

    显失公平合同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总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显失公平是合同可撤销的事由之一。对于如何认定合同显示公平,有两个判断因素:1、主观要件: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存在一方故意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的主观恶意。也就是说,相对人

    1,879 15,340
  • 如何界定合同显失公平行为 01:14
    如何界定合同显失公平行为

    根据民法总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显失公平是合同可撤销的事由之一。对于如何认定合同显示公平,有两个判断因素:1、主观要件: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存在一方故意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的主观恶意。也就是说,相对人在明知行为人处于危困状

    1,533 15,340
  • 合同订立的方式有哪些 01:34
    合同订立的方式有哪些

    合同的订立方式主要有: 1、书面形式。具体有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以视为书面形式的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

    261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