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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变更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单位名称、地址变更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法人或负责人变更的,提供新的法人或负责人证书副本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变更的,提供新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一,网上办理: 1.申请。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通过“单位查询与申报”进入单位明细,在单位申报栏目进行申请 2.受理。部门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的即时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3.审批。部门受理后在承诺
南宁区直办理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需要的材料为: 1、《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2、单位名称、地址变更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3、法人或负责人变更的,提供新的法人或负责人证书副本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
1、离职后佛山的住房公积金领取手续,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办理,当事人可以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页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应的程序,根据当事人的情况,应该是属于办理住房公积金注销
办理地点: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认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和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话:028-8627927城南服务大厅地址:成都高新区金城大道965号人
对于用人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进行办理。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
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如下: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需要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
佛山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 1、受理:申领人可通过网络或到现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申请邮政快递寄送证件的填写收件人地址、手机号码、邮编,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出具回执; 2、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领条件,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