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如下: 一、设有担保的债权。 二、没有担保的先清偿负担较重的债权。 三、如果负担相同的,则先清偿先到期的债权。如果到期时间相同的,则按比例来清偿。
普通债权是指不具备优先受偿的特殊条件,但在破产债权中占主要份额,仅次于优先破产债权受偿的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享有普通债权的债权人一般是无担保的债权人。在债权受偿方面,无担保债权人的地位是非常不利的。经验表明,各国破产法常将对有担保债权人的保护
关于普通债权清偿顺序如下: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
清偿普通债权的顺序如下: 第一,有担保的债权。 第二,无担保的先清偿负担较重的债权。 第三,如果负担相同,先清偿到期债权。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清偿。
1、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 (1)先清偿到期的债权; (2)如果都到期的,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 (3)如果都没有担保的,则先清偿债务负担较重的债权;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来清偿; (
普通债权的清偿顺序为:到期债权;如果债权都到期了,则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如果没有担保,则先清偿负担较重的债权,如果负担相同,则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清偿。
普通债权是指不具备优先受偿的特殊条件,但在破产债权中占主要份额,仅次于优先破产债权受偿的债权,在破产程序中享有普通债权的债权人一般是无担保的债权人。 在债权受偿方面,无担保债权人的地位是非常不利的。经
破产程序中,普通破产债权,后于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工资医疗伤残养老费用、欠缴社保费和税款清偿。当前述各项费用清偿后仍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清偿普通破产债权。 剩余财产足量的,足额清偿;剩余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普通破产债权的,按比例分配。此比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当个人独资企业的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时,应当按照以下的顺序进行: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企业所欠税款; 3、企业其他债务。 清偿债务前,投资人不得转移、隐匿财产。个人独资企业及其投资人,在清算前或
公司破产的时候,用破产的财产来清偿债务。破产的财产,就是指的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为:(1)破产费用,包括了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等费用;(2)共益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