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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的财产的财产分割: 1、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都是个人财产。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都按个人财产处理; 2、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购置的财产平等分割; 3、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由双方可以协议偿还债务,协商
接受被告上官省白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原告的代理人,通过法庭调查,代理人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与被告不属于同居关系原告与被告虽然曾于1997年4月至2024年期间生活在一起,但双方并没有长期稳定的生活,原告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对外也没有以
同居关系破裂的,双方之间的共有财产可以先协商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如果是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双方不能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可
根据规定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代理词如下:1.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原告:甲,男,汉族,生于2012年x月xx日,住四川省xx县xx镇xx村3组。身份证号5117242012xxxxx. 法定代理人:乙,女,汉族,生于1979年x月x日,住四川省xx县xx镇xx村3组
代理人:被代理人:一、原被告之间是非法同居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
同居关系的构成要件一般为:1、同居关系的主体是男女双方,即必须为异性男女;2、同居关系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3、同居关系双方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4、同居关系双方是以公开的夫妻名义或不以夫妻名义但持续、稳定
同居关系如何解除,首先要看同居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事实婚姻的特点有三个:1、同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2、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同居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情形。另外,如果同居关系是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并且男女
同居关系如何解除,首先要看同居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事实婚姻的特点有三个:1、同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2、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同居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情形。另外,如果同居关系是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前,且男女双方
同居关系没有扶养义务。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长期共同生活,但没有登记为合法婚姻的关系。在我国,同居不是违法行为。因此,法律并没有禁止未婚的男女进行同居。只要双方都没有法定配偶,这时候双方长期自愿公开地共同生活,也是法律所尊重的一种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