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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围标行为并锁定证据的途径是哪些

发现围标行为并锁定证据的途径是哪些

2022-07-07 540
普法内容
发现围标行为并锁定证据的途径具体如下: 1、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在源头上防止围标现象的发生; 2、改进评标办法; 3、加大监管力度; 4、优化招标环境,扩大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的层次和范围; 5、完善招标程序,做好投招标的保密工作。 围标串标承担的责任如下: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4、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指: (1)以行贿谋取中标; (2)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 (3)串通投标行为损害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4)其他串通投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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