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抽逃资金的认定,怎么规定的
抽逃资金的认定,怎么规定的

抽逃资金的认定,怎么规定的

2024-05-03 1
普法内容
抽逃资金的认定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抽逃出资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构成抽逃出资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n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抽逃资金是否犯罪的认定
    抽逃资金是否犯罪的认定

    抽逃资金案件的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2020-05-07 111
  • 抽逃资金是否犯罪的认定,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抽逃资金是否犯罪的认定,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抽逃资金案件的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

    2024-05-30 3
  • 怎样办理抽逃出资的认定
    怎样办理抽逃出资的认定

    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如下: 1、抽逃出资的主体属于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且其主观上具有抽逃出资的故意; 2、客观上实施了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虚假出资等行为; 3、产生了实际的损害结果; 4、前述的损害结果与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2020-04-10 105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认定抽逃资金行,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将抽逃资金行为认定为抽逃资金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

    2023-08-20 15,340
  • 什么是抽逃出资?海南股东抽逃出资认定是怎么的?

    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存在多种表现形式: (1)以无实际现金或实际现金不足的虚假银行进帐、对帐单骗取验资 (2)以虚假的实物出资手续骗取验资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

    2022-07-23 15,340
  • 如何认定股东抽逃出资,股东抽逃出资应该怎么认定

    抽逃出资是指股东将所缴纳的出资从公司财产中抽回,并保有股东身份的行为。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在存续过程中,应保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以防止公司资本的实质性减少,维持公司偿债能力,保护债权人利益。那么如何认

    2022-12-02 15,340
  • 什么是抽逃出资罪,对吸逃出资罪的认定,抽逃出资罪

    最新出资罪的最新量刑标准: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逃避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逃避出资罪客观上表现为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逃避出

    2021-12-2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债务人抽逃注册资金怎么办 00:52
    债务人抽逃注册资金怎么办

    根据《公司法》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若是债务人的股东被认定为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返还出资本金及利息。而债权人可以请求其在公司不能承担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若是公司有能力偿还债务的话,债权人不能要求抽逃

    1,324 15,340
  • 抽逃出资的法律后果 00:55
    抽逃出资的法律后果

    公司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且抽逃出资的股东不经过诉讼时效的约束。换句话来说,也就是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补足出资的责任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股东抽逃出资,其实是对公司的侵权行为,且是对公司的不守承诺的行为。除此之外,股东抽逃出资

    1,297 15,340
  • 抽逃出资的情形有哪些 01:42
    抽逃出资的情形有哪些

    抽逃出资的情形包括:1、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

    2,496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