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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中协议中间约定连带责任有效吗 1.协议约定连带责任的,如果连带责任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该约定有效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车主负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协议中间约定连带责任只要满一定条件就是有效的。具体而言,需要满足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等条件。且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若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有效” 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的合同有效。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 (2)意思
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须承担同一民事责任的人,权利人可以对任何一方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在向权利人承担责任后,各责任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再分担责任
车主负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
免责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后订立,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并且由当事人说明后,该条款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当出现免责条款约定的情况,当事人可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用不用明示,应进行区分:没有违约时,先履行的一方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用明示;已经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进行履行时,则先履行的一方行使就用明示;在先履行的一方不能履行等,但没有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
子公司与母公司并不是连带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自己的民事责任。换句话说,虽然从名称上来看,母公司与子公司具有密切的联系,同时在实践过程中,子公司也会受到母公司实际的控制的地位。但
股东增资连带责任是指,当一部分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话,公司的发起人以及被告的股东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这主要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同时,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后,如果发现用于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