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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发出书面的入住通知。 2、买受人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地点,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应当取得的书面文件。 3、买受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实地查
商品房交付不合标准符合以下三点的能退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1、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3、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
商品房交付的条件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筑法》第61条也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
1、商品房按揭贷款人,即借款人;2、按揭贷款银行的要求;3、商品房借款人要提交的资料。1、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请查明所购楼宇是否有银行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然后,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填写
1、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发出书面的入住通知。 2、买受人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地点,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应当取得的书面文件。 3、买受人在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房地产项目竣工后,相关机构验收项目合格是交付商品房的最基本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商品房房屋本身交付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商品房必须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取得了竣工验收备案表; 3、商品房的面积已完成最终测绘; 4、水电供应正常,交通道路通畅,与施工场地有明显分界隔离设施。 商品房要交付必须要满足交付的条件
集资房和商品房主要有以下区别: 1、商品房一般是房地产开发商独立开发出来的一种产品,再通过市场营销手段进行买卖关系来实现其价值和使用价值,它是属于完全的市场经营行为,因此商品房的消费群体比较广泛、且无限制。 集资房则一般是通过公司、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