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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二、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三、申请时主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
1.职工购买、建造、翻修、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可截至签订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时实际房租的70%。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依据申请人的提取条件不同所需要的材料也是不一样的,只能具体情况具体确定,分为住房消费类提取和非住房消费类提取两种。 二、购买商品房提取证明材料: (一)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 1.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
政策规定:《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治理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在线查询:http://www.sczwfw.g
办理费:网上查询不收费:网上咨询:四川省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互动区:http://www.scsjgjj.com/ShowLeaveChanel.aspxid=22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sc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稿)》。
提取条件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脑血管意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
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流程如下: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
个人是否无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法律明确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因此,住房公积金只能通过用人单位进行缴纳,个人是无法独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当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条例,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即可以进行办理公积金金额的提取: 1、申请人为离休或者退休的; 2、申请人处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用人单位已经终止了劳动关系的; 3、申请人确认出境定居的; 4、申请人确认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