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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交易中,公司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象征,以公司名义与他方建立合作,但是有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负责人超越了职权范围,违反了公司章程规定,擅自以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为公司增加了负债风险,这种越权行为是否有效呢?
xx有限公司股东 股东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xx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于2011年x月x日,在x召开。 本次会议由x提议召开,执行董事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以x方式
法人是代表企业,是对外公示的,无法免责
这种担保人之间的个人协议,不需要公证,只有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而且内容不违反法律等强制性规定就有效,就产生法律效力。只要是借贷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法,协议即有效。借款协议中必须有贷款人和借款
1、越权代表情况下签订的担保合同,对公司是否发生效力,取决于相对人是否善意。 2、相对人善意的,担保合同有效,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3、相对人非善意的,担保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但是
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有关规定,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点内容: 1、法定代表人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其职权,并履行其相关义务,其可以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同时对公司的生产运营及管理全面负责,并且接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可以对自己的财产自由协议处分,夫妻双方婚内既可以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又可以签订离婚协议。无论签署哪种协议,一般都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协议必须是书面的;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签订
没有法人代表签字只有公章的合同无效。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以法人名义对外作出的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应由法人承担,盖公章并不是合同有效的必备条件,需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才有效。 合同有效的必备条件,具体如下: 1、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