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以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情形: 1、对劳动关系的争议; 2、对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 3、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起的争议; 5、工资报酬引起的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情形: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劳动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λ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仲裁委不受理有哪些情形
仲裁委不受理的劳动争议如下: 1、不具有主体资格; 2、与申请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不是劳动争议仲裁的当事人;不是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及利害关系人;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
2020.12.15 161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不予受理吗?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不予受理法院受理的情况如下: (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2020.10.24 169 -
哪些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有: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2020.07.19 274
-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申请人不具备主要资格;申请人与仲裁争议无直接利益;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范围;争议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仲裁申请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申请;申请及相关材料不符合
2021-12-24 15,340 -
哪些情况下不予受理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下列人事争议案件: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因人事任免、奖惩、人员调整等发生的人事争议争议; 2、在法院、检察院及公安、司法行政、国家安全、保密机关从事保密工作的机要工
2022-04-22 15,340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受理: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
2022-07-24 15,340 -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哪些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以下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
2022-04-24 15,340
-
01:09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有哪些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6个条件是: 1、申请⼈不具有主体资格; 2、申请⼈与申请仲裁的争议⽆直接利害关系; 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 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5,985 2022.05.26 -
01:17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六个条件如下: 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申请人在被劳动争议仲裁委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后,如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审查申请人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
36,581 2022.04.15 -
00:51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相对比较短的,原则上是一年之内提出仲裁的申请,这是一般时效; 2、特殊时效:欠薪加在职,时效不受限。 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且纠纷又只限于拖欠劳动报酬,就属于欠薪加在职,那么劳动仲裁不受一年
3,57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