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规定的对罪犯数罪并罚的适用原则是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再度犯罪的。该怎么处理呢很明显,罪犯犯有数罪应该实行并罚。同时,考虑到犯罪分子是在服刑期间再犯罪的,说明罪犯不思悔改,已经执行的刑罚未对他产生任何改造效果,因此应该对他加重制裁程度。我国刑法第71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根据这条规定,应先对罪犯实施的新罪单独作出判决,然后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相应法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即首先应从前罪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中减去已经执行的刑罚,然后将前罪来执行的刑罚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并罚,这种计算刑期的方法可简称为“先减后并”。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各国刑事立法都规定了数罪并罚的原则,归纳起来主要是: (1)吸收原则。 (2)合并原则。 (3)限制加重原则。 (4)折衷原则。
数罪并罚是人民法院对一人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根据法定的原则与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 数罪并罚的适用原则: 1、吸收原则。 2、合并原则。 3、限制加重原则。
-
简述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及其基本适用规则
数罪并罚采取了综合原则。限制加重是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的基本原则;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的,采用吸收原则。无论判决决定执行的主刑种类如何,都应适用并科原则。
2020.07.15 350 -
刑法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
一、吸收原则。以重并轻,采取重罪吸收轻罪或重刑吸收轻刑的原则。 1、重罪吸收轻罪,只按照数罪中最重罪的法定刑判刑,即通常说的从一重处断。 2、重刑吸收轻刑即将所犯数罪分别叛刑后,只执行最重的刑罚。 二、合并原则。根据刑法上一罪一刑原则,将数
2020.11.14 118 -
简述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
数罪并罚的原则:限制加重是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的基本原则;吸收原则;并科原则。基本使用规则:判一人数罪的,除了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其他的刑罚都应该在总和刑期以下,在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然后看具体情况来决定执行的刑期。
2020.10.18 285
-
如何理解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 数罪并罚的适用范围又是什么
所谓数罪并罚原则,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应依据的规则。纵观古今中外的刑事立法例,各国所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主要可归纳为如下四种:(1)并罚原则,亦称相加原则、累加原则或合并原则等,是指将一人所犯数
2022-03-08 15,340 -
犯罪数罪并罚是指数罪并罚的原则。
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数罪并罚的原则有以下几1。吸收原则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数罪的,除死刑和无期徒刑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最高
2021-11-20 15,340 -
数罪并罚的适用原则是什么
综观古今中外的刑事立法例,各国所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主要有以下四种:1、吸收原则。即对数罪采取重刑吸收轻刑的处罚原则,在对各罪分别宣告的刑罚中,选择最重的一种刑罚作为应执行的刑罚,其余较轻的刑罚被最重
2022-03-14 15,340 -
新刑法对数罪并罚原则的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
2022-05-16 15,340
-
01:28
数罪并罚是如何计算刑期的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9条规定,我国数罪并罚是采用混合原则,即对于数罪并罚的计算方式,存在多种。1、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及其他主刑并罚的,以及有期徒刑与拘役并罚的,采用吸收原则;也就是当数罪中判处几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时,只执
2,343 2022.04.15 -
01:06
不适用缓刑的八种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我国不适用缓刑的八种犯罪分别为: 1、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2、对于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3、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4、累犯不适用缓刑,即指年满18周岁的
5,444 2022.04.17 -
01:23
如何理解罪刑法定原则
(1)成文的罪刑法定。①法律主义。这是指只有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才有权规定犯罪和刑罚,行政机关制定的法规等无权规定犯罪和刑罚,即罪刑法定中的“法”不包括行政法规等。②禁止习惯法。虽然习惯法体现民意,但因为不成文,缺乏明确性,违反了预测可能性原
5,083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