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的效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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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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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适用条件如下: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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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的效力是什么
代位继承人以被代位继承人之顺序进行继承。在继承时,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人的应继份额。如果有两个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则由他们共同继承,按人数均分被代位人的应继份额。
2021.01.02 93 -
继承权丧失有什么效力
继承权丧失的效力是不能继承遗产。继承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的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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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的效力是什么
代位继承的效力,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父母的财产。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
2022-06-19 15,340 -
继承开始的效力如何,继承开始的效力是什么,继承的效力是怎样的?
继承开始的效力:继承人的范围确定。有关利害关系人与被继承人的身份关系是决定利害关系人是否有权成为继承人的依据。只有在继承开始时与被继承人有法定范围内的亲属关系的人才能成为继承人。如果在被继承人死亡时,
2022-04-27 15,340 -
继承的效力是什么?
1、范围确定。有关利害关系人与被继承人的身份关系是决定利害关系人是否有权成为继承人的依据。 2、遗产的范围确定。现代社会经济交往日益频繁,人们的财产也不断发生变动。 3、确定遗产所有权的转移。继承一开
2022-11-04 15,340 -
继承权丧失的效力指的是什么?
继承权丧失的效力: 1、继承权丧失的时间效力:继承权不论发生何时,均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2、继承权丧失对人的效力: (1)继承权的丧失对其他人被继承人的效力:仅对于特定的被继承人发生效力,对继承人
2022-08-2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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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什么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
777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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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公证书的效力怎样
合法有效的继承公证书,具有公证书的效力,能够证明继承人对特定遗产享有合法的继承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要办理有效的继承公证书,需要选择正确的公证处提交申请。具体来说,如果是不动产继承的,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几个公证处都有
1,643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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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丧失的条件是什么
继承权丧失,又可以被称为“继承权的剥夺”,主要指的是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丧失通常可以分为:绝对丧失和相对丧失两种情况。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种: 1、继承人对被继承人
1,607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