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2023-04-03 20:14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03回复

《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国际船舶运输业务,是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使用自有或者经营的船舶、舱位,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服务以及为完成这些服务而围绕其船舶、所载旅客或者货物开展的相关活动,包括签订有关协议、接受定舱、商定和收取运费、签发提单及其他相关运输单证、安排货物装卸、安排保管、进行货物交接、安排中转运输和船舶进出港等活动。(二)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包括中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和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其中,中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是指依据《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的中国企业法人;外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是指依据外国法律设立经营进出中国港口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的外国企业。(三)国际班轮运输业务,是指以自有或者经营的船舶,或者以《海运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方式,在固定的港口之间提供的定期国际海上货物或旅客运输。(四)无船承运业务,是指《海运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业务,包括为完成该项业务围绕其所承运的货物开展的下列活动:(1)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订立国际货物运输合同;(2)以承运人身份接收货物、交付货物;(3)签发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4)收取运费及其他服务报酬;(5)向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或者其他运输方式经营者为所承运的货物订舱和办理托运;(6)支付港到港运费或者其他运输费用;(7)集装箱拆箱、集拼箱业务;(8)其他相关的业务。(五)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包括中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和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其中中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是指依照《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规定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的中国企业法人;外国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是指依照外国法律设立并依照《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取得经营进出中国港口货物无船承运业务资格的外国企业。(六)国际船舶代理经营者,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设立从事《海运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业务的中国企业法人。(七)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者,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设立从事《海运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业务的中国企业法人。(八)国际海运货物仓储业务经营者,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设立,提供海运货物仓库保管、存货管理以及货物整理、分装、包装、分拨等服务的中国企业法人。(九)国际海运集装箱站与堆场业务经营者,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设立,提供海运货物集装箱的堆存、保管、清洗、修理以及集装箱货物的存储、集拼、分拨等服务的中国企业法人。(十)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十一)外商常驻代表机构,是指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为其派出机构开展宣传、推介、咨询和联络活动的非营业性机构。(十二)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是指企业登记机关或者企业所在国有关当局签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设立的证明文件。企业商业登记文件为复印件的,须有企业登记机关在复印件上的确认或者证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文书。(十三)专用发票,是指由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统一印制的票据,它是证明付款人向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或者其代理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或者其代理人支付运费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凭证,包括《国际海运业运输专用发票》和《国际海运业船舶代理专用发票》。(十四)班轮公会协议,是指符合联合国《1974年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公约》定义的,由班轮公会成员之间以及班轮公会之间订立的各类协议。(十五)运营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为稳定或者控制运价订立的关于在一条或者数条航线上增加或者减少船舶运力协议,以及其他协调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共同行动的协议,包括具有上述性质内容的会议纪要;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为提高运营效率订立的关于共同使用船舶、共同使用港口设施及其他合作经营协议和各类联盟协议、联营体协议。(十六)运价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之间订立的关于收费项目及其费率、运价或者附加费等内容的协议,包括具有上述内容的会议纪要。(十七)公布运价,是指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运价本上载明的运价。运价本由运价、运价规则、承运人和托运人应当遵守的规定等内容组成。(十八)协议运价,指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与货主、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约定的运价,包括运价及其相关要素。协议运价以合同或者协议形式书面订立。(十九)从业资历证明文件,是指被证明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或者国际海上运输辅助性经营活动经历的个人履历表。个人履历表须经公证机关公证。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有下列特征: 1、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同时负有义务。 2、是有偿合同。承运人是以将货物由一港运至另一港所提供的运输服务为代价,同时取得运费报酬;而托运人在目的港收取货物,则以支付运费为代价。 3、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当事人虽然只有双方,但却直接涉及第三者,即收货人。 4、通常属于要式合同。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以下特征: 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2、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损失赔偿,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限额为上限; 3、其他特征。

律师普法更多>>
  • 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性是什么
    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性是什么

    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性: (一)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二)合同形式的特殊性; (三)合同变更、解除条件的特殊性; (四)运输合同的不得拒绝性; (五)法律适用的特殊性。

    2021.02.02 80
  • 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性是什么?
    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性是什么?

    货物运输合同的特殊性表现为: 1、法律适用的特殊性; 2、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3、合同形式的特殊性; 4、运输合同的不得拒绝性; 5、合同变更、解除条件的特殊性。 由于运输行业的特殊风险,法律对承运人的某些权益予以特殊保护。

    2021.04.10 139
  •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的作用是什么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的作用是什么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的作用是: 1、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由其与同欧亚各国的贸易; 2、有利于开展同港澳地区的贸易; 3、有利于进出口货物在港口的集散和各省、市之间的商品流通; 4、有利于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2020.04.14 432
专业问答更多>>
  •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的特征

    《海运条例》和本实施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国际船舶运输业务,是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使用自有或者经营的船舶、舱位,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服务以及为完成这些服务而围绕其船舶、所载旅客或者货

    2022-03-15 15,340
  •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哪些特征

    有下列特征: 1.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同时负有义务。 2.是有偿合同。承运人是以将货物由一港运至另一港所提供的运输服务为代价,同时取得运费报酬;而托运人在目的港收取货物,则以支付运

    2023-03-02 15,340
  •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与普通货物运输合同的区别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与普通货物运输合同的具体区别如下: 第一,货物发生损害时,运输运输地的法律适用和法律管辖权的不同。 国际货物运输合同若货物在运输途径发生事故,当事人可以选择在经过的不同运输国所在地适用

    2022-03-20 15,340
  • 国际公路运输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国际公路货运合同是双务合同,必须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方可成立。合同应当是合法行为,应符合有关的国际规则,如汉堡规则和有关国家的法律,不得妨害社会公共秩序,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国际公路货运

    2022-03-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 01:47
    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

    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应贯彻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如大宗货物的铁路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它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零星货物运输,以

    1,517 2022.04.15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01:12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就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必须使用书面的形式。但是,依据中国相关涉外企业法的规定,订立涉外企业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在实

    1,056 2022.04.17
  • 合同的法律特征 01:36
    合同的法律特征

    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首先,合同是在平等主体之间签订的。意思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高低之分、从属之分,也不存在命令与服从、领导与被领导的区别。在签订合同时,一方当事人不能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比如经济实力、行政权

    2,652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