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辞职是否一定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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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自己不想续签,主动离职不能得到赔偿。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提供虚假资料(如假文凭、假证件、假经历等)或欺诈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7、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8、劳动者个人因素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如单方面辞职; 9、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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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是用人单位因法定情形不续签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的情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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