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由于采取共同海损措施给船舶或船用物料造成的损失有哪些?

由于采取共同海损措施给船舶或船用物料造成的损失有哪些?

2020-05-04 08:02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新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05-04回复

由于采取共同海损措施给船舶或船用物料造成的损失。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扑灭船上火灾 船舶发生火灾,危及船货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而必须采取喷水、灌水灭火或者使失火船舶搁浅等灭火措施。该措施必然导致船舶遭受损失,这一损失应列入共同海损。 2.切除残损物 船舶发生事故后,船舶上的某部分已经损坏,但未离船,为了共同安全对这些残损部分的切除。如遭遇海难已损坏的舷墙、桅杆等残损物或其他部位的破损物,若原封不动地放置在原处,有可能威胁航行安全,切除残损物是为了航行的安全。切除这种已经损坏的残损物不作为共同海损处理,即使残损物还有一定的使用价值。但是,因切除残损物所造成货物的损失或船舶的进一步破损,以及切除残损物引起的费用是共同海损。 3.有意搁浅 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船长有意将船舶驶往比较安全的浅滩而使之搁浅的措施。因有意搁浅给船舶或货物造成的损失,应列入共同海损。 4.船机的损失 在船舶搁浅并有危险的情况下,如经证明的确是为了共同安全,有意使机器、锅炉冒受损坏的危险而设法起浮船舶,由此造成任何机器和锅炉的损坏,应列入共同海损。但船舶在浮动状态下因使用推进机器和锅炉所造成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作为共同海损受到补偿。 5.属具、船用材料和物料的牺牲 在遭遇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而卸下搁浅船舶的货物、船用燃料和物料时,其减载、租用驳船和重装(如果发生)的额外费用和由此造成共同航程中的财产的任何灭失或损坏,都应认作共同海损。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请求人可以请求赔偿对船舶碰撞或者触碰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船舶碰撞或者触碰后相继发生的有关费用和损失,为避免或者减少损害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和损失,以及预期可得利益的损失。 因请求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或者使损失扩大的部分,不予赔偿。 二、赔偿应当尽量达到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折价赔偿。 三、船舶损害赔偿分为全损赔偿和部分损害赔偿。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海损的理赔责任,应该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如果购买了保险的,可以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付。

律师普法更多>>
  • 造成船舶全损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造成船舶全损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船舶全损的赔偿包括:船舶价值损失:未包括在船舶价值内的船舶上的燃料、物料、备件、供应品,渔船上的捕捞设备、网具、渔具等损失;船员工资、遣返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2020.01.25 157
  • 船舶全损的赔偿包括哪些
    船舶全损的赔偿包括哪些

    “船舶全损”是指船舶实际全部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七百三十五次会议讨论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船舶碰撞和触碰案件财产损害赔偿的规定》的规定,船舶全损的赔偿包括: 1.船舶价值损失; 2.未包括在船舶价值内的船舶上的燃料、物料、备件、供应品

    2020.09.07 520
  • 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如何确定
    船舶、货物和运费的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如何确定

    (一)船舶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按照实际支付的修理费,减除合理的以新换旧的扣减额计算。船舶尚未修理的,按照牺牲造成的合理贬值计算,但是不得超过估计的修理费。 (二)货物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货物灭失的,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除

    2020.11.30 181
专业问答更多>>
  • 船长对船人员能否采取禁闭措施或其他必要措施

    根据《海商法》第三十六条“为保障在船人员和船舶的安全,船长有权对在船上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采取禁闭或者其他必要措施,并防止其隐匿、毁灭、伪造证据”的规定,任何在船人员如有危害船舶或船上的生命、财产安

    2022-03-18 15,340
  • 船长对船人员可以采取禁闭措施或其他必要措施

    根据《海商法》第三十六条“为保障在船人员和船舶的安全,船长有权对在船上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采取禁闭或者其他必要措施,并防止其隐匿、毁灭、伪造证据”的规定,任何在船人员如有危害船舶或船上的生命、财产安

    2022-03-28 15,340
  • 破坏公共设施、船舶、船舶防护工具、管控设施等损坏或破坏如何处罚

    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会涉及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

    2022-01-08 15,340
  • 车船的船舶损害赔偿包括哪些内容

    船舶损害赔偿分为全损害赔偿和部分损害赔偿。(一)船舶全损的赔偿包括:船舶价值损失:未包括在船舶价值内的船舶上的燃料,物料,备件,供应品,渔船上的捕捞设备,网具,渔具等损失。船员工资,遣返费及其他合理费

    2021-10-2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无效合同造成损失如何承担 01:04
    无效合同造成损失如何承担

    无效合同造成损失的话,当事人可以请求有过错的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另外需要注意,如果当事人对合同的无效事由也存在过错的话,当事人就应当减轻对方的相应赔偿责任。换句话说,为了贯彻公平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双方都

    1,535 2022.04.17
  • 对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01:05
    对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对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可以采取委托亲属抚养、家庭寄养等方式进行安置,也可以交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或者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收留、抚养。临时监护期间,经民政部门评估,监护人重新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民政部门可以将未成年

    4,424 2022.05.11
  • 故意损害财物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00:47
    故意损害财物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认定犯罪嫌疑人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1、客体:财产所有权,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主体:自然人 ,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毁坏财物的行为。而且只有在毁

    1,632 2022.04.15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