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三个月怎么辞职?可是我没签劳动合同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可以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到期后可自行离开,如用人单位拒不付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劳动者自动离职的行为属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 递交辞职(要有书面证明,带时间的,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辞职信)申请即可,自己一定要留底,要有老板的签字证明,或者带时间的电子邮件也可以做证明。 不需要领导批准的,只要书面通知到位即可,时间到就可以离开,公司要结算工作、不能以此为由扣工资。 如果公司有违反,员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入职未满一个月辞职未签合同应支付其工资,但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劳动者签了半年劳动合同,做了三个月可以辞职。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方法,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
入职三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三个月没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单位要求补签劳动合同或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有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才能解除合同
2022.06.11 1,336 -
入职一个月没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2020.10.18 1,034 -
入职第三个月才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用工3个月才签合同,应当支付2个月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2020.05.18 291
-
入职三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
1、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这即合法可以立马走人,不但合法合规,他找不着你的叉,一般单位在这些问题上都会出错的。 2、你的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
2022-04-21 15,340 -
入职三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
公司的做法不合法,根据劳动合法法的规定,公司应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签定劳动合同.在签定劳动合同时就应当把劳动报酬劳动保险等问题定下来.现在公司未这样做,所以其行为违法.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去提起
2022-01-06 15,340 -
没签劳动合同但是三个月后入职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 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交,若不交,可以向当地社
2022-02-16 15,340 -
三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
1、辞职理由建议你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提出,这即合法可以立马走人,不但合法合规,他找不着你的叉,一般单位在这些问题上都会出错的。 2、你的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
2022-05-07 15,340
-
00:58
入职两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入职两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要从用工满1个月的第二天,到满一年的前一天,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需要从用工那天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没有跟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并且需要跟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
6,224 2022.05.11 -
01:02
入职三个月被辞退,补偿多少钱
入职三个月被辞退,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入职三个月后,用人单位按照法律的规定辞退员工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未满六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
7,880 2022.04.17 -
00:52
没有签劳动合同主动辞职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没签辞职是有赔偿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与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没有任何联系。无论什么原因劳动者和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都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的,那么不会获得任何补偿金。如果单位由于劳动者未上班,以旷工名义解除劳
6,194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