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款儿子和媳妇都有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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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儿子和儿媳妇侵害到了您的合法权利,他们不是被拆迁人,只是代理您和您爱人办理相关手续的代理人,实际的权利主体是您和您爱人,所以,您完全可以起诉他们,要求返还这笔钱。他们虽然现在没有还款能力,但是,如果您一直不起诉,就会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自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内起诉。您现在已经知道这个事情了,就要赶紧起诉,否则就视为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的权利。我们的专业意见是:您先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还钱,然后申请强制执行,待其有还款能力(包括工资、房产、车辆等),能立即执行,这样既保障了不过诉讼时效,也保障了第一时间强制执行。您关心的判刑问题,不用担心,鉴于你们是亲属关系,不构成刑事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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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拆迁通常跟户口挂钩,具体分两种情况来分析,第一种,儿媳嫁进门,户口迁入婆家,迁入之后婆家房屋遇到拆迁,因为儿媳已经成为了婆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以儿媳也能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第二种,儿媳户口未迁入婆家,但长期在婆家居住,也履行了婆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义务,那么儿媳事实上已经成为了婆家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当然,既然政策上儿媳都能够享受,那么补偿款支付到家庭后,家庭内部分配时,儿媳妇也应该享受。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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