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文书送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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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仲裁文书的,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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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文书无法送达怎么办
劳动仲裁裁决书送达后,如果用人单位在15日之内,没有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裁决书上的裁决金额,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0.04.13 463 -
该文书送达规定
(1)直接送达。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收,本人不在的,可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并在送达回证的备注栏内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受送达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
2020.08.10 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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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文书送达的规定是什么
仲裁委员会送达仲裁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方是企业或单位,又没有向仲裁委员会指定代收人的,可以交其负责收
2022-03-16 15,340 -
劳动仲裁文书送达的时间
(1)直接送达是执行送达任务的仲裁员或书记员将应送达的法律文件直接送达给送达人的送达方式。送货人在送货回执单上签字的日期是送货日,直接送货是最基本的送货方式。(2)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送达人拒绝法律文
2021-10-23 15,340 -
劳动仲裁裁决书的送达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1、34条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结案时,应填写《仲裁结案审批表》报仲裁委员会主任审批。 仲裁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也可提交仲裁委员会审批。 各级仲裁委员会主任对本
2022-02-15 15,340 -
劳动仲裁机关以送达方式送达劳动争议当事人劳动仲裁文书的送达方式
劳动仲裁文书的送达,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关采取法定方式将仲裁法律文书及时、准确地送给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法律行为。不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的送达方式不产生相应的效力。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四十七至
2022-02-1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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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地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或者是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为管辖,这两个之间是没有先后顺序的,可以是由合同履行地,也可以是单位所在地管辖。如果双方分别向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
1,594 2022.04.17 -
01:20
劳动仲裁时效
首先要明确一点,劳动仲裁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劳动仲裁的时效有如下几种情况: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劳动报酬争议,不受
11,127 2022.04.15 -
00:56
劳动仲裁地点怎么确定
劳动仲裁地点的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1、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会管辖时,需要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之间由于管辖权发生争议,那么可以让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让共同的上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3,082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