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如何规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根据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同时,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按照无证驾驶处理,处罚如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被处“200以上2000元下”的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
2020.04.08 608 -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抓怎么处罚
未取得驾驶证驾车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但未取得驾驶证驾车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
2020.06.18 221 -
未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如何处罚
未带驾驶证驾驶车辆的处罚为:通常会记一分,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开车未带驾照不等于无证驾驶,所以对这种行为一般处罚较轻,并且在有时候,如果查到了驾驶证的,也可能不会对其进行处罚。
2020.04.26 188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如何处罚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罚分别是罚款一千元至二千元,对无证驾驶人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扣留驾驶人的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2022-07-05 15,340 -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何处罚?
《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2022-04-28 15,340 -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何处罚
《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2022-04-26 15,340 -
如何处罚,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
根据《交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无论无证驾驶在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2022-03-29 15,340
-
01:20
醉酒驾驶机动车如何处罚
醉驾,无论情节大小,一律都要入刑。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如下: 1、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
6,337 2022.10.22 -
01:16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几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
2,566 2022.05.11 -
00:53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如何处罚
饮酒驾驶根据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断,如果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属于饮酒驾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如果一次记12分的话,将会被降级,然后会被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处以1000元
6,03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