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给员工发工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双倍工资时效性是从员工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后一年内。实践中是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发工资之日起开始计算一年的诉讼时效。 建议及时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投诉,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员工要保留好员工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社保纪录等等一切能够证明员工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明材料。一般仲裁在2-3个月左右完成。费用方面,你可以到时与律师协商确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公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其工资的,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也是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证明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有: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公司不给与员工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而此项规定为强制性规定,
2020.06.20 452 -
公司不给劳动者签劳动合同但不发工资怎么办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离职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索要工资和不签合同的赔偿。《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
2020.05.24 162 -
公司突然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0.01.23 232
-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给员工发工资怎么办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
2022-03-27 15,340 -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也不发工资
如果有签订劳动合同,解除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补偿一个月工资,不给工资严重违法,直接去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一般都会管的。 没有签订劳动也可凭劳动关系资料(考勤记录、工资条、员工卡)等去劳动部门投诉。没有也行
2022-04-25 15,340 -
公司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也不给员工买保险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也不给缴
2022-04-18 15,340 -
公司不跟员工签劳动合同, 员工离职公司不给发工资
1;建议协商解决,如果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资卡、考勤记录、工作证、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明、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
2022-02-20 15,340
-
00:59
公司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如果公司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到一年内还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应当每个月支付员工两倍的工资。满一年还不签订,视为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出现这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两倍工资。具体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申请劳
3,601 2022.05.11 -
00:49
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给补偿吗
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是否需要给补偿,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赔偿,可以分为以下的两种情况,具体如下: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员工不续签,需要按照具体情况来处理。在员工不续签的情况下,又可以细分为以下的
2,855 2022.04.17 -
01:12
签了合同不给员工也属于违法吗
签了合同不给员工也属于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
2,815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