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胞在内地就业条件暂行规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6月2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部长郑斯林二00五年六月十四日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一条为维护台湾居民、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内地用人单位聘雇台、港、澳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内地就业的台、港、澳人员和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的内地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依法登记的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专家在内地就业的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在内地就业的台、港、澳人员,是指:(一)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二)在内地从事个体经营的香港、澳门人员;(三)与境外或台、港、澳地区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受其派遣到内地一年内(公历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同一用人单位累计工作三个月以上的人员。第四条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实行就业许可制度。用人单位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的,应当为其申请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应当由本人申请办理就业证。经许可并取得就业证的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实行备案制度。就业证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第五条用人单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第六条用人单位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的台、港、澳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龄18至60周岁(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者和内地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超过60周岁);(二)身体健康;(三)持有有效旅行证件(包括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四)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明;(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用人单位为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申请办理就业证,应当向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就业申请表》和下列有效文件:(一)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二)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人员的个人有效旅行证件;(三)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四)聘雇意向书或者任职证明;(五)拟聘雇人员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提供拟聘雇人员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第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用人单位提交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就业申请表》和有关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就业许可决定。对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准予就业许可,颁发就业证;对不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条件不予就业许可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并说明理由。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持就业证到颁发该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聘雇台、港、澳人员登记备案手续。第十条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由本人持个体经营执照、健康证明和个人有效旅行证件向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就业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香港、澳门人员提交的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与聘雇的台、港、澳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聘雇的台、港、澳人员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被派遣台、港、澳人员任职期满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台、港、澳人员任职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就业证注销手续。在内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香港、澳门人员歇业或者停止经营的,应当在歇业或者停止经营之日起30日内到颁发该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就业证注销手续。第十三条就业证遗失或损坏的,用人单位应当向颁发该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为台、港、澳人员补发就业证。第十四条台、港、澳人员的就业单位应当与就业证所注明的用人单位一致。用人单位变更的,应当由变更后的用人单位到所在地的地(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为台、港、澳人员重新申请办理就业证。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聘雇的台、港、澳人员之间发生劳动争议,依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第十六条用人单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未为其办理就业证或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1000元罚款。第十七条用人单位与聘雇台、港、澳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台、港、澳人员任职期满,用人单位未办理就业证注销手续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000元罚款。第十八条用人单位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就业证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该用人单位一年内不得聘雇台、港、澳人员。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劳动部1994年2月21日颁布的《台湾和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我们高度重视和关心关怀台湾同胞的卫生健康福祉。对在大陆居住台湾同胞的疫苗接种,按属地管理、同等待遇原则,与其所在地区大陆居民执行相同政策和规范,即: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凭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大陆医保参保凭证,在居住地登记接种疫苗。无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大陆医保参保凭证的台胞,由其向居住地县级以上台办提出申请,并由县级以上台办组织到指定接种单位进行统一接种;在大陆各级各类学校的台湾师生疫苗接种工作,纳入当地疫苗接种工作统一安排,与所在学校大陆师生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在适用人群费用承担、异常反应救治与补偿等方面,与所在地大陆居民执行一致要求和标准。
台湾居民申请来国大陆定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配偶(须符合本条第二项的规定)、子女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申请人的生活费用及住房等能够自理。 (二)与大陆居民结婚3年以上(包括3年)的台湾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 二、台湾居民申请定居须履行下列手续: (一)如实逐项填写申请表,字迹要清晰; (二)提交书面申请。委托大陆亲属代办的,还需提交委托书; (三)交验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提交复印件; (四)二寸正面免冠近照二张,照片背面本人签名; (五)提交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台湾地区户籍证明及有效的台湾身份证件(正、背面)和出入境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晰); (六)提交经大陆地区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或确认的6个月以上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 (七)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八)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
-
台湾台港澳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26号)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6月2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郑斯林 二00五年六
2022-03-28 15,340 -
内地人在台湾办入台证需要结婚证吗?
办入台证不需要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提交填写完整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提交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近照2张,规格为33×48mm。 3、交验身份证件。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
2021-07-08 15,340 -
大连台湾通行证办理条件
大连居住,户口是内蒙古的,办理韩国旅游签证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也可以在居住地的公安局办理。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二、申请手续 (一)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
2022-03-16 15,340 -
在台湾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采用登记的办法离婚的,双方应共同到大陆一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区)民政厅(局)指定的地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但对婚姻关系不在大陆依法缔结的,大陆大
2021-10-13 15,340
-
01:11
内地居民是否可以在台湾登记结婚
内地居民也可以在台湾登记结婚。但是需要提交一定的资料,同时还需要提供内地居民出入台湾境内的许可证。具体来说,内地居民在台湾地区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资料包括以下内容:1、经海基会验证的结婚公证书;2、内地居民也就是大陆配偶本人的出境许可证。这项
7,928 2022.04.17 -
00:58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是为保障台湾海峡两岸人员往来,促进各方交流,维护社会秩序制定。由国务院于1991年12月17日发布,自1992年5月1日起实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
1,956 2022.06.22 -
00:58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结婚的证件有哪些
中国大陆居民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结婚的话,需要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提交一定的证件,以及证明材料。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材料: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
1,83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