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哪些情形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法医拒绝受理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哪些情形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法医拒绝受理

2023-05-24 09:13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24回复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t(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t(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t(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t因当事人材料不全、拒绝提供鉴定所需完整病历资料或进一步检查的,法医有权拒绝受理。t办案单位没有开具委托书并提供鉴定所需完整材料的,法医不能正式受理,且不能出具正式鉴定文书。伤情鉴定不是伤残鉴定,没有出院三月以后再看的说法。若法医拒绝伤情鉴定,您可以要求对方出具书面拒绝说明,向办案机关书面申诉。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刑事案件被害人拒绝做伤情鉴定,属于不配合案件调查,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当被害人拒绝做伤情鉴定时,司法机关可以强制鉴定被害人伤情,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及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伤情鉴定标准为: 一、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二、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三、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律师普法更多>>
  •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有哪些情形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有哪些情形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情形如下: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安局进行撤案的流

    2023.04.15 1,736
  • 公安机关撤案情形有哪些
    公安机关撤案情形有哪些

    公安机关撤案的情形具体如下: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 2、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并不构成犯罪的; 3、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 4、犯罪嫌疑人有特赦令可以免除刑罚; 5、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 6、以及其

    2022.08.16 6,076
  •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轻伤以下的伤害案件由公安派出所管辖。重伤及因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管辖。伤情不明、难以确定管辖的,由最先受理的部门先行办理,待伤情鉴定后,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移交主管部门办理。

    2020.05.10 251
专业问答更多>>
  •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受害人的伤情进行检验、鉴定主要有哪些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对人身伤情进行鉴定,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二名以上鉴定人负责实施

    2022-01-26 15,340
  • 应当进行伤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应当进行伤情鉴定的情形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八条:“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

    2022-03-15 15,340
  • 公安机关进行人身伤害鉴定有哪些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74条规定:对人身伤害的鉴定由法医进行。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75条规定: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一)受伤程度较重,

    2022-04-19 15,340
  •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做出伤情鉴定的时间和原则条件有哪些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

    2022-05-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人身伤害案件处理流程 01:04
    人身伤害案件处理流程

    人身伤害案件处理流程如下: 1、立案,原告向法院递交诉状,并按要求交纳诉讼费,法院出具受理通知书,是为立案; 2、送达,受理案件后,法院将原告提交的诉状、证据等副本及开庭传票送达给被告及其他当事人。 若无法送达时,则采用登报纸等方式公告送达

    2,004 2022.05.11
  • 妨害公务罪有哪些情形 01:01
    妨害公务罪有哪些情形

    妨害公务罪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计生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盐业管理职务的; 3、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矿山安全生产

    3,969 2022.07.08
  • 哪些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 01:16
    哪些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房

    可以拒绝收房的情况如下: 1、没有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没有任何原因就延迟交楼,在催告之后超过三个月才交房的; 3、没有得到批准,开发商就对房屋结构和约定的配套环境进行改变的; 4、开发商经批准对房屋

    1,010 2022.04.17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