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自己付的而我公公并不是事故责任人)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另外当时肇事者有一辆车价值4--5万元,有没有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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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住院费用承担不了找什么机构帮助,因家庭生活因难,无力承担医疗费用。可以向事故发生地交通警察大队进行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三章 救助基金垫付费用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第十三条 发生本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在抢救受害人结束后,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可以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垫付申请,并提供有关抢救费用的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 (一)是否属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救助基金垫付情形; (二)抢救费用是否真实、合理; (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医疗机构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与医疗机构就垫付抢救费用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救助基金主管部门会同卫生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第十七条 发生本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由受害人亲属凭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对无主或者无法确认身份的遗体,由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丧葬费用垫付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符合垫付要求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标准垫付丧葬费用,并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对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的垫付申请进行审核时,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医疗机构和保险公司等有关单位核实情况,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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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事故肇事者负全责的情况有:追尾;滑车;逆行;闯入禁行道;支路车走干路;不按规定超车、掉头、会车;违反交通信号;支干道不分;相对方向左转未让右转;进环形路口车不让环形路口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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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们没有责任为什么还要赔偿
因为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被认定无责任的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一般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2020.08.21 182 -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我们应怎么办
1、出现事故时,立刻停车。在停车后,将手刹当拉紧,然后将车内电源关闭之后,然后将警示灯打开,倘若你是在夜间出现事故的话,最好启用车尾灯示宽灯。 2、在做完这些之后,立即打122报警,最好把详细出事时间、路段、出事汽车以及出事人受伤情况一一给
2020.01.07 329 -
发生交通事故时我们应该怎么办?
当事人自行处理现场的程序有: 第一步:立即停车,避免危险: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车,马上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是晚上还要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第二步:查看现场,拍照取证:查看事故现场,是否有车辆受损,人员伤亡。 第三步:事故报警,保险报案:
2020.03.15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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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的情况下,我把公章借给别人,而且只有我签名,请问是否有效
1、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与别人写的借据,只有公章,没有签名。如果公章是真实的,那就仍然是有效的; 2、如果公章是假的,您完全可以不予认可,个体工商户的公章也应当在公安部门备案的(而不是如您理解的说没
2022-01-18 15,340 -
交通事故中有人受伤, 但是受害者与车辆驾驶员都有责任, 这种情况下
受法律制裁的我看了前几天的一期"第四焦点"--上海的一个法制节目其中的案例与你所述很相似据专家表述,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害,肇事者救助,三年以下;逃逸,受害人未死亡,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逃逸,受害人死亡,
2022-02-11 15,340 -
别人委托我办事,并交给我5万元,后来事没办成,我该怎么办
别人委托我办事,并交给我5万元,我给对方写了个收到条.后来事没办成,我通过银行汇款把钱还给了对方.但收到条没收回.我有汇款凭证为证,请问以后还会有纠纷吗如有的话我该怎么办请详细说明 1、会有问题,因为
2022-01-25 15,340 -
我想问下,交通事故责任人是公公,我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责任有多少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
2022-04-0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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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是哪5种
以下5种情况,则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超出“担保责任规定的时间”。担保也是有“有效期”。如果过了担保的有效期,债权人没有提起主张的,担保人对担保责任不再承担。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违背自己真实意愿而提供担保,担保人不承担民事
14,518 2022.04.17 -
01:02
担保人不担责是哪5种情况
担保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的五种情形如下: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的。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未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而变更主合同的; 3、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担保人
808 2022.04.25 -
01:44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的时限是多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安的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当自事故现场调查当日起10日之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一般要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以及驾驶人之后的10天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针对需
1,02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