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精选问答 > 流溪河流域不得实施哪些行为

流溪河流域不得实施哪些行为

2022-05-17 17:29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17回复

在流溪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弃置或者倾倒余泥、余渣、泥浆、垃圾等废弃物;(二)种植除堤防防护林之外的高秆农作物和树木;(三)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四)擅自采砂等破坏河床的行为;(五)擅自占用、填埋、圈围、遮掩、围垦河滩或者水域等妨碍河道行洪的行为;(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党组织进行选举时,应当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律师普法更多>>
  • 行政机关在实施查封扣押时不得有哪些行为
    行政机关在实施查封扣押时不得有哪些行为

    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

    2020.05.16 838
  • 罂粟实施了哪些行为
    罂粟实施了哪些行为

    种罂粟属于违法行为。种罂粟如果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抗拒铲除的,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

    2020.03.18 201
  • 经营者不得实施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经营者不得实施哪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权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手段取得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

    2022.05.11 1,749
专业问答更多>>
  • 流溪河流域不得有哪些行为

    在流溪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弃置或者倾倒余泥、余渣、泥浆、垃圾等废弃物;(二)种植除堤防防护林之外的高秆农作物和树木;(三)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等

    2022-01-30 15,340
  • 在流溪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 不得实施哪些行为

    在流溪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弃置或者倾倒余泥、余渣、泥浆、垃圾等废弃物;(二)种植除堤防防护林之外的高秆农作物和树木;(三)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等

    2022-03-16 15,340
  • 流溪河流域区域交接断面

    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划定流溪河流域行政区域交接断面,并提出交接断面水质的阶段性控制目标,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流溪河流域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应当逐

    2022-03-16 15,340
  • 流溪河流域综合规划

    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流溪河流域内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依据有关规定编制流溪河流域综合规划,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流溪河流域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流溪河流域内区、

    2022-03-1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保护河流的措施10条 01:05
    保护河流的措施10条

    保护河流的措施10条如下:1、河旁边多种一些树木,防止泥土松陷;2、减少用水量;3、对于水土流失做出固土措施;4、从源头上禁止乱砍滥伐,保护植被;5、沿途污水要经过净化处理后再进行排放;6、减少农业农药和化肥的使用;7、禁止任意向河床倾卸固

    20,612 2022.04.17
  • 开公司流程有哪些 01:25
    开公司流程有哪些

    开公司流程为: 1、设立公司,应当符合我国公司法的相关条件,如:依法进行申请设立登记、有公司股东、有注册资金、经营符合公司规划和管理、完善的组织结构等; 2、依法注册营业执照,到相关部门办理企业预先登记,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委托书、股东身份

    5,119 2021.04.25
  • 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01:11
    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行政强制措施有: 1、对人身自由的限制。 通常法律应该在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下予以行政主体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权: 一是在醉酒、精神病发作等情况下,不管制不能避免对其本人的危险或这对他人的安全构成伤害威胁; 二是意欲自杀,没有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

    46,689 2022.04.15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