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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案件如何管辖

2023-03-26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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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6回复

麻醉药品及其原植物的种植、生产、经营、使用和储运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丢失或被盗案件,案发单位应在24小时内按规定报告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公安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立即逐级向上级公安部门或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应尽快立案查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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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麻醉药品实行管制,对其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对其进出口实行许可制度。麻醉药品属于一种连续使用后身体易产生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为了规范麻醉药品的用药管理,防治流入非法渠道,因此,才对麻醉药品实行更加严格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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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严格的三级管理,药库、药房、临床病房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药库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和管理,购买药品付款采取银行转帐方式。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验收中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双人清点登记,报主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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