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的性质是什么,担保物权人对担保物的行为有优先受偿权吗?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担保物权作为物保的区别于人保保证的特性,它具有以下的特征: 一、物上代位性,是指担保物权的效力不仅及于担保物本身,而且及于担保物的变异物、赔偿金、补偿金以及保险金等代位物。换言之,若担保物灭失,设于其上的担保物权也随之灭失,但因抵押物灭失所获得的赔偿金等,应当作为担保财产,担保物权人仍对之享有优先受偿权。 二、物上请求权 物上请求权是指抵押权等担保权设定后,若担保人或等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价值贬损的,担保权人可对担保人、第三人行使物上请求权,请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消除危险或排除妨害等。其中,对担保人行使的权利,又称保全权。 三、价值性 担保物权人享有物上请求权;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其法理依据在于担保物权乃价值权,即担保物权以标的物的价值确保债权的清偿为目的,以就标物取得一定价值为内容,此与用益物权以标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形成鲜明对比。是故,若有人故意减损担保物的价值,即危害了担保权人的权益,后者当然有权制止(物上请求权);若担保物的价值形态发生转变,担保权人的权利仍及于转变后价值形态(物上代位性) 四、不可分性 指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之债权人可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如抵押权的不可分性主要包含五个方面的含义: 1、抵押物一部分灭失,残存的部分仍担保债权的全部; 2、抵押物被分割的,每个分得人分得的部分抵押物仍担保债权的全部; 3、债权一部分消灭的,未消灭部分仍对抵押物全部行使权利; 4、债权被分割的,每个分得人分得的部分债权仍对抵押物全部行使权利; 5、抵押权设定后,抵押物价值上扬,债务人无权减少担保物;抵押物价值下跌,债务人无义务补充担保。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
担保物权的性质是什么
担保物权的性质:主债权的从权利。担保物权是为了担保主债权的实现,在特定物或权利上的权利。如果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一般担保合同也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1.03.18 204 -
优先于担保物权的法定优先权
1、税收优先权 2、建筑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3、相关司法费用的优先权 4、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收取权优先于抵押担保物权 5、船舶优先权 8、特定情形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担保物权。 9、多个担保物权的优先问题,留置权——登记的抵押权
2021.02.23 794
-
如何实现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权?
1、协议方式当事人可以协议折价、拍卖、变卖;但该协议不得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否则,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即援用《合同法》第74条的债权人撤销权制度。2
2022-10-23 15,340 -
担保物权的性质是什么
担保物权人享有物上请求权;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其法理依据在于担保物权乃价值权,即担保物权以标的物的价值确保债权的清偿为目的,以就标物取得一定价值为内容,此与用益物权以标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形成鲜明对
2022-03-12 15,340 -
担保物权优先性的一般限制
根据各国破产法的规定,担保物权优先性的一般限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各国破产法一般都设有破产管理人制度,有关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事由均由破产管理人进行,债务人无权对破产财产进
2022-06-29 15,340 -
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范围有哪些
1、当事人在登记机关已经登记了明确的担保物权担保范围的,行使担保物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以登记范围为准。 2、债权人行使担保物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应以当事人约定为准,当事人未约定的,担保物权的担
2022-11-08 15,340
-
01:30
担保物权如何解释
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即债权人在债务人未按照债权债务合同的约定偿还到期债务或者发生担保合同所约定的可以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对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 担保物权分为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最常见的担保物权就是抵押权。
1,903 2022.04.15 -
01:32
什么是担保人
担保人,从广义的角度来说,指的是对某项事务或者事件作出一定保证行为的人。例如在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担保,担保人则具体是指具有代为清偿或者还清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担保行为的人;是担保
9,493 2022.04.15 -
01:08
判决后诉讼保全担保物可以解封吗
财产保全的担保财产是为了保障被保全人的财产安全而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目的在于限制申请人肆意进行保全申请,从而损害被担保人的财产利益。如因保全行为造成被保全人经济损失,被保全人可要求申请人赔偿其经济损失。判决后诉讼担保财产是否可以解封,需要看
4,498 2022.04.12